解小矛盾积大平安 昆都仑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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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近年来,包头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最多跑一地、接办跟到底”理念全方位融入全市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日,昆都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磋商协作办按照本院安排部署,与昆都仑区昆北办事处、法院、司法所、派出所在昆北办事处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共同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昆北办事处就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情况做了初步介绍,及揭牌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并针对矛盾化解中遇到的法律事务问题进行了交流梳理。随后各单位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群众发生纠纷后,如果调解不及时就有可能引起大矛盾,公检法司和地方党委心连心,共同将重心下移,延伸服务职能,设立矛盾调解中心,意义重大。

与会单位针对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及下一步工作做法开展了深入交流,并形成以下共识:(一)综治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召开协调会,掌握辖区内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协调会或联席会。参加范围有专业性调委会、法律咨询、心理服务、社会帮扶、仲裁、鉴定、公证、评估、公益服务、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二)建立协同指挥体系,强化窗口布局,统筹办理各类调处业务和法律服务,快速响应群众诉求。常驻单位、轮驻单位聚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民间组织调解聚合,探索“司法+矛调”融合模式,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最优解”。(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分析研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就近就地为群众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

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整合资源,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协助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昆都仑区检检察院将依托“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深耕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源头化解,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进一步筑牢基层社会稳定“安全墙”。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史时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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