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光宝贵,教育引导为先。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遏制学生欺凌现象发生,2024年11月19日,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昆鹏”未检团队走进包头市昆都仑区第十五中学,为全校学生带来以“对学生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普法宣传讲座。
“初中生的身份,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面对检察官抛出的命题,同学们纷纷陷入沉思的海洋。课堂上,检察官以介绍初中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为引,教导同学们正确面对现阶段的成长压力,同时向同学们介绍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知识,提醒同学们步入初中意味着行为应当更加契合法律的尺度,任何触法举动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检察官结合发人深省的案例故事,以案发问、以问致思、以思导学,引导同学们思考哪些行为属于学生欺凌、欺凌行为会造成那些危害;剖析为什么冷漠旁观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旁观行为给受害者会带来哪些心理创伤;深入浅出的讲述了在遭遇欺凌时应当如何应对,滥用欺凌概念又会怎样伤害彼此的友情。检察官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同学们介绍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具体内容,提醒同学们要努力做以法护身的智者,绝不做以身试法的愚者。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认识到“学生欺凌”概念的严肃性,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拒绝做校园欺凌的恶劣加害者,不成为校园欺凌的冷漠旁观者,绝不做校园欺凌的沉默受害者,努力以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昆鹏”未检团队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积极履职,不断深化检校合作,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防霸凌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努力使法治意识在每位同学心中萌芽,引导未成年人向光而生,茁壮成长。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刘益宁)
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