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第一批试点单位,通过派驻检察、联席会议、实地检查、调阅卷宗等一系列举措,积极稳妥探索检察监督工作,通过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公开宣告送达等多元化方式强化监督质效,切实推动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的有效衔接,提高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机制+派驻拉开监督序幕。该院依托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司法局签订的《包头市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细则(试行)》开展监督工作,并在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充分运用“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平台,打破信息壁垒、畅通会商渠道、探索线索来源,努力实现“三个一”目标,即规范一套文书、完善一套监督程序、健全一套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相互促进、互联共建、有机融合的工作局面。
联席会议+实地检查+评查案卷强化日常监督。与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通报检察监督和戒毒执法工作情况,并针对检察监督和戒毒执法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开启深度合作的“快捷键”。通过在重大节假日联合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切实抓好节日期间戒毒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监管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以及不定期深入戒毒人员生活戒治区,对场所安全、管教秩序,戒毒人员教育戒治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管理漏洞问题,及时通过口头提醒方式督促纠正。采取现场评查与调卷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执法管理卷宗70余册,发现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批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强戒所均采纳并积极进行整改。
公开宣告送达+跟进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为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激发戒毒人员积极性,积极适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强戒所做好强制隔离戒毒提前解除工作,同时为增加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及透明度,首次将公开宣告制度引入强制隔离戒毒检察工作中,公开宣告送达该份检察建议,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并向其征求意见。针对强戒所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存在的困难,立即跟进监督,向其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与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努力下,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被司法部评为“六无”场所,目标管理考核位列全区第一;2023年目标管理考核位列盟市第三。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孟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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