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某警官,这件案件不属于我们管辖,不符合受理条件。”
“你好,某警官,这件案件中《起诉意见书》内容错漏,请你更正后移送起诉。”
“你好,某警官,你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没有通过政法协同平台推送,请你推送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
这样的话语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受理岗位每天都会说,案件受理是检察机关启动案件程序的第一道关口,案件受理质效直接影响案件办理质效,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始终围绕“高质效办案每一个案件”,以“三个管理”为引领,从细节入手,从第一道关口入手,抓实抓小,以高水平的案件管理服务高质效的案件办理。
聚焦受理审查,确保受案准确规范。在受理案件过程中,首先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随案移送的涉案物品与文书是否一致、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准确、是否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内以及是否通过政法协同平台同步推送案件等情况;其次核对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页、跳页等细节问题;最后,如果案件是经过不批准逮捕后移送起诉或者是退查重报案件则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对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是否补充完整,确保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均符合受案标准。
强化案卡填录,确保录入准确规范。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案件受理人员及时将案件基本信息录入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有不确定的案卡项及时与移送机关联系;对于需要提案的案件,对提取上来的数据项逐一进行审查,及时删除、修改多余的数据项,做到案卡填录信息准确、全面、规范,为后续工作做好铺垫。
深化沟通协作,促进协调配合。为有效缓解案件聚集性移送对业务部门形成聚集性压力,防止因案件聚集性移送影响案件办理质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综合业务部对外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对内深化与业务部门沟通,通过了解业务部门工作情况和侦查机关“待诉台账”的数量,合理安排案件受理时间节点,全面掌握案件办理情况。
今年1-10月份,包头市昆都仑区检察院共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88件507人,审查起诉案件564件815人,因法律文书错漏、电子卷宗制作不规范、未通过“政法协同平台”移送案件等问题,要求公安机关补正274件。昆都仑区检察院将继续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以更仔细的审查、更高效的流转、更精心的案件管理工作助推高质效办案每一个案件。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王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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